一是完善县领导责任制。按照“前期项目抓论证、在建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的工作要求,在深化和完善县级领导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考核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加强督查考核,对项目倒排工期跟踪管理,确保任务落实。
二是优化项目环境。切实搞好协调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落实“一站式审批,一票制收费和报批手续全程代理”等便民制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施“直通车”服务,对重点项目落户相关手续开通绿色通道,重点解决项目用地难、用工难、融资难等问题,合力推进签约项目快落地,落地项目快开工;推动政银企合作,加强政府、企业与银行的沟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竭力为项目建设服务。
三是完善重点项目管理制度。坚持项目实施情况统计月报、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制度。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各责任部门每月向项目联系领导和县重点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邀请县人大、政协对部分重点推进项目进行视察指导;每半年对重点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建设环境组织综合或专项督查,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和监督,保证项目顺利建设。
四是抓好重点突破。组织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对牵动性强、规模大、效益好的项目,集中力量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定期听取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支持、协调和跟踪服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发改局刘红梅)